日本擬引進F-35B戰機 變相將「準航母」升級 有違憲法軍武限制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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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衛省傳考慮引進可在航空母艦上短距離起飛的F-35B戰機,應對中國日益活躍的海洋活動。這顯示日本政府在一貫不持有攻擊性航母的立場上,或已出現轉變。此舉或將引起中國及其他鄰近國家不滿。

日本共同社及《日本時報》等周日(12月24日)報道,日本繼早前決定從美國購入42架美軍F-35A戰機後,內部出現考慮將部分訂單改為B型機的方案,增購一些B型機的方案也在考慮之列。此外當局還考慮把相關內容寫入2018年後半年將修改的日本《防衛計劃大綱》。

美海軍陸戰隊有部署F-35B。為應用在甲板較航母更窄的、用於登陸作戰的兩棲攻擊艦上,F-35B可短距離起飛,並能像「魚鷹」直升機一樣垂直着陸。此外F-35B還有不易被雷達發現的隱形功能。

防衛省認為,F-35B適合運用在跑道較短的西南諸島,以及部署在海上自衛隊直升機護衛艦。

F-35是美軍王牌機種。圖為美國及韓國為應對朝鮮軍事威脅,2017年8月31日再度進行聯合軍演。參加軍演的包括2架B-1B戰略轟炸機、4架F-15戰鬥機,以及4架F-35B戰鬥機。(視覺中國)

F-35有幾勁?

F-35由美國洛歇馬丁(Lockheed Martin)生產,是美軍最新王牌戰鬥機種,分為A、B、C三個型號,F-35A供空軍使用,使用傳統定翼升降。F-35B具備垂直升降功能,彈性最大,每架達1.23億美元(9.6億港元),造價甚昂貴。

F-35C是美軍歷來首架隱型戰鬥機種,專供美軍艦艇搭載。全世界均對F-35虎視眈眈,不乏銀彈的國家都渴望購入,不過美國對於這個新王牌,相當「惜售」,尤其是F-35B這個王牌中的王牌。

惟根據日本憲法,政府只允許保有自衛所需的必要最小限度的防衛能力。搭載戰機的艦艇即使是護衛艦,軍事上也被定義為「航母」,這與憲法條文相悖。

消息指防衛省正計劃在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和「加賀號」進行改建工程,讓它們擁有便於F-35B起飛的跳板,甲板亦會漆上耐熱塗料。

防衛省認為通過引進F-35B,自衛隊除可巡航沖繩縣的宮古、石垣以及與那國島,還可使用南大東島和北大東島的各機場執行警戒監視任務,活動範圍將擴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