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裁定男同志醫生獲准領養5歲代孕兒子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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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一(17日)裁定,准許一名同性戀的男醫生領養其代孕而生的5歲兒子,推翻法院約1年前的裁決。

《聯合早報》報道,申請者為一名46歲的男醫生,他與其伴侶交往長達15年,2003年起開始同居。後來該男子前往美國,透過人工受孕(IVF)的方法,把自己的精子與一名匿名女子所捐贈的卵子結合。他之後再向另一名女子支付20萬美元(約156萬港元),請她代孕並誕下兒子。

男醫生2017年入稟法院,要求合法領養兒子,並讓他成為新加坡公民。當時法院以本地法律不允許代孕,以及人工受孕只適用於合法夫妻為由,駁回他的申請,男子不服並上訴至高院。

大法官梅農(Sundaresh Menon)在判辭中指出,法庭考慮領養申請和同性家庭的組成,會否對當地公共政策造成影響,但法院認為上述理由不足以蓋過提升該名兒童之福利的法定命令,並最終裁定男醫生上訴得直,可領養現年5歲的兒子。

路透社報道,裁決或推動公眾重新審視在殖民時期訂立、有關同性性行為禁令的法例。2018年9月,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性行為無罪。

(聯合早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