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檢察總長:修訂方案未有消除法律風險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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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3月29日的「脫歐大限」將至,但國內仍未通過脫歐協議,下議院當地時間周二(12日)會表決首相文翠珊提交的脫歐協議草案,若然不獲通過,那麼國會次日將投票決定是否通過「無協議脫歐」。如再遭否決,議員最終需就「押後脫歐」表態。
檢察總長郝思賢(Geoffrey Cox)在投票前公布新的法律意見,提到修改後的脫歐方案未有消除法律風險。

首相文翠珊周一(11日)赴法國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會面後,雙方同意對脫歐協議作具法律約束力修改。檢察總長郝思賢周二(12日)指出,這些修改只是降低英國無限期和不自願被困在「補底方案」的風險,但沒有消除英國受制於歐盟法規的法律風險。他又承認,若英國與歐盟出現難以解決的分歧,英國始終未能單方面退出「補底方案」。

郝思賢又補充,議員們應該自行負起表決的政治責任,強調每個人都必須作出決定。根據英國及歐盟周一發出的聯合聲明,雙方同意以2020年年底為期限,尋找「補底方案」以外的方法避免愛爾蘭島出現硬邊界。

分析相信郝思賢的意見,會打擊文翠珊爭取脫歐派議員的支持。消息相信,北愛爾蘭民主統一黨(DUP)會投下反對票,但該黨表明會在聆聽郝思賢的意見後才作最後決定,所以黨內尚未就投票達成明確結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