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美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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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及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9月25日召開會議後,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並將排期交至參眾兩院全體會議討論。

眾院委員會在會議上討論包括《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Protect Hong Kong Act)及H.Res. 543法案。這些法案的內容包括承認香港與美國的雙邊關係、譴責中國內地干預香港事務,支持港人示威權利、以及處理香港警察對示威者使用「令人不安」的過份武力。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要求國務院每年審視香港自治情況,針對打壓人權及自由的官員及政治人物以及警察暴力實施制裁,涷結其在美國的資產及拒絕入境,甚或終止《美國—香港政策法》。《保護香港法案》則提出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售催淚彈等防暴裝備。

委員會主席恩格爾(Eliot Engel)表示,過去數月看到港人勇敢及孜孜不倦地爭取其權利及自由,同時亦觀察到北京政府試圖展示力量,扼殺遏制這項民主異見聲音。他指,對於中國政府以及那些企圖破壞香港自由與自治的人士,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將不會袖手旁觀。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則將於本港時間26日凌晨1時30分召開會議,審議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