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風波】美國封殺措施升級 修改出口規則切斷供貨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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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5月15日公布計劃限制華為利用美國科技和軟件,設計和製造半導體,從而保障美國國家安全。根據新規定,外國半導體製造商必須從美國取得許可證,方可向華為交付利用美國技術製造的半導體。

公告指出,華為規避美國的出口管制。局方將修改外國生產的直接產品規則和實體清單,針對華為採購使用指定美國軟件和技術直接生產的半導體。

聲明引述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稱,美方一定要修改遭華為與海思半導體(HiSilicon,華為旗下公司)利用的規則,避免美國科技遭用於違背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惡意活動。

具體來說,有關有針對性的規則變化將使以下國外生產的產品受到《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的約束:
(i)由華為及其在實體清單上的分公司(例如海思半導體)生產的產品,這些產品又是某些美國商業管制清單(Commerce Control List)軟件和技術的直接產品,例如半導體設計;以及
(ii)利用華為或其在實體名單上的分公司(例如海思半導體)的設計規範生產的產品,這些產品又是位於美國境外的某些商業管制清單半導體製造設備的直接產品,例如晶片組。這類外國生產的產品僅在明確知道它們要轉出口、從國外出口或(國內)轉移到華為或其在實體名單上的任何分公司時,才需要許可證。
(公告節錄)

商務部表示,為了防止對使用美國半導體製造設備的外國晶片製造廠立即造成不利的經濟影響,有關製造廠如果已從5月15日開始對基於華為設計規範的產品啟動任何生產步驟,此類外國生產的產品不受新的許可要求約束,只要製造廠在生效日期後120天內轉出口、從國外出口或(國內)轉移。

美國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限制美國企業接觸華為,包括禁止企業和員工接觸華為員工。商務部5月15日宣布將華為的臨時通用許可有效期再延長90天。至於修訂出口規則將限制華為接觸美國企業,形成限制雙方單向接觸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