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指引渡孟晚舟到美國條件已經達成

撰文:魏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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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7月31日公開的加拿大卑詩省法院文件,加拿大總檢察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表示,將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以銀行欺詐罪引渡到美國的要求已經達成。

圖為2020年5月27日,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離開住所前往卑詩省最高法院。(Getty Images)

根據美國的逮捕令,美國指控她針對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誤導滙豐銀行。文件上周提交到法院,7月31日對外公布。有關文件是孟晚舟引渡案舉行正式聽證會的先導。

報道稱,文件概述支持逮捕孟晚舟的證據,並得出結論指已經達到引渡的要求。文件指出,引渡聽證並不是對美國提出的指控進行一次完整的審判,而只是判斷這些指控是否有可能被認定為有效。

加拿大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拉梅蒂的律師寫道,「證據表明,孟晚舟女士故意向滙豐銀行做出不誠實的陳述,試圖維持華為與該行的關係。由於孟晚舟承認,她就是引渡請求中所列行為的被追訴對象,因此,引渡的所有正式要求已經達到。」

下輪聽證預計將在8月17日至21日於温哥華舉行,討論加拿大司法部長是否有權拒絕提供華為公司要求的與孟晚舟最初被捕有關的文件。預計整個聽證程序2021年4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