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前總理被殺案 聯合國特別法庭裁定一人罪成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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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前總理哈里里(Rafik al-Hariri)在2005年死於炸彈襲擊事件,由聯合國成立的特別法庭在8月18日作出裁決,裁定其中一名疑犯恐怖襲擊及謀殺罪名成立。

黎巴嫩特別法庭原定在7日公布判決,但受到首都貝魯特(Beirut)港口倉庫4日發生大爆炸影響,因此延至18日頒布判詞。首席法官雷(David Re)在長達2600頁的裁決指出,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裁定疑犯艾阿什(Salim Jamil Ayyash)的所有罪名成立。

判詞提到,艾阿什是策動襲擊的主要人物,他有意圖殺害哈里里,而且掌握包括使用炸藥等與襲擊有關的知識。因此法庭裁定艾阿什向哈里里及另外21人發動恐怖襲擊及謀殺罪名成立。至於另外三名被告則因為證據不足而罪名不成立。

黎巴嫩前總理哈里里的兒子薩阿德8月18日到荷蘭的聯合國特別法庭領取判決,他表示接受裁決,呼籲真主黨須負起責任。(Reuters)

法庭會在較後時間頒下刑期,艾阿什等4名被告都缺席審判。檢察官指他們與黎巴嫩的親伊朗的真主黨(Hezbollah)有聯繫,但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該黨或時任黎巴嫩政府涉及襲擊。

至於哈里里被殺的原因方面,法官沒指出誰人策動襲擊,僅指殺機很大機會在2005年2月2日之後才形成,當時黎巴嫩各政治團體同意要求敘利亞部隊即時撤出當地。

哈里里的兒子、同樣曾擔任總理的薩阿德(Saad al-Hariri)表示接受裁決,但強調在公義得到彰顯前都不會放棄,並要求真主黨負起責任。

哈里里生前是一位遜尼派穆斯林富商,在任總理時致力帶領國家走出內戰陰影,但其親西方及波斯灣內遜尼派國家的立場,則一直被視為威脅伊朗及敘利亞在當地發揮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