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計劃推出新規定 要求涉外國資助內容須披露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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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主席帕伊(Ajit Pai)9月15日表示,他向委員會提議針對外國政府資助廣播內容的規定。

他表示,新規定會要求電台或電視台播放外國政府資助的節目時,無論是否屬直接資助,都需要申報披露。帕伊認為,部分傳媒的的播放內容來自中國和俄羅斯等地,因此是時候更新規定,讓這些手段曝光。

目前FCC的規定在1927年生效,旨在禁止電台以節目內容為廣告掩飾,但沒有就何時和如何披露外國政府資助內容提供明確指引。帕伊指,美國的觀眾和聽眾有權知道節目是否有外國政府在背後支持,所以希望委員會可以盡快通過提議,協助當地民眾認清節目內容是否涉及外國政府的宣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