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議案譴責中國打壓香港 或影響中歐投資協定

撰文:李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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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1月21日通過決議,對中國打壓香港反對派人士予以譴責,並呼籲各國制裁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官員。議會稱,將在表決中歐全面投資協定(European - 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簡稱中歐投資協定)時「仔細檢查」協議,以及會在投票時慮及中國人權狀況。

議案內文呼籲,對須就香港警察行動負上責任的中國及香港官員實行「針對性的制裁」。

歐洲議會議員意見的重要性在於,已談判近7年的中歐投資協定在2020年12月達成原則成協議,但要交由歐洲議會通過。

議案稱,歐洲議會呼籲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所有人,以及包括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在內因政治動機而被逮捕的民主、反對派代表及社運人士,又敦促歐盟各國制裁包括林鄭月娥在內的中港官員。

圖為香港2020年民主派初選發起人戴耀廷1月7日獲保釋後會見傳媒。(AP)

歐洲議會當天通過3項決議,總結香港、土耳其和越南的侵犯人權情況。其中涉港決議還提到,歐盟與中國達成《中歐全面投資協定》的政治結論,未有反映由議會提出的要求,即利用投資談判作為維持香港高度自治的槓桿工具。歐洲議會議員對歐盟未有抓住這一「工具」而感到遺憾,歐盟通過與中國達成投資協議,失去在人權問題上的公信力。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同日就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回答記者問題時,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稱歐洲議會部分議員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推動通過所謂決議,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