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通過立法 警方取用追蹤新冠接觸者資料僅限調查重大罪案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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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2月2日通過議案,限制警方必須在調查重大案件時,才可使用原為追蹤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設立的密切接觸者「TraceTogether」系統資料庫。

圖為2020年9月,新加坡推出可攜式TraceTogether裝置,供民眾使用。(Reuters)

新法案規定,警方及執法單位僅可在調查嚴重犯罪行為時,才可使用TraceTogether系統資料庫,犯罪種類包括持有恐怖襲擊、謀殺、販毒、綁架、強姦等。

新加坡智慧國家計劃主管兼外交部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表示,立法用意是希望移除公眾疑慮,且保證TraceTogether的資料將被妥善保護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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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加坡在疫情爆發後,一度推出TraceTogether系統希望追蹤密切接觸者,政府除提供手機應用程式下載外,亦研發可攜式裝置供民眾使用。不過由於私隱疑慮,使用意願不高。

政府在2020年6月曾表示收集的資料只會用於抗疫,但在2021年1月初當局承認警方可以取用這些資料查案後,引起廣泛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