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高中生被殺案 警官23歲兒子承認強姦殺害對方最高可判死刑

撰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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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韓國光州殺害一名女高中生的23歲男子張潤基(Jang Yoon-gi)7月13日(周一)改口承認犯下強姦殺人罪,推翻他早前聲稱殺人是出於衝動而非由於想發生性關係的講法。

據《韓國時報》報道,張潤基是在檢方透過調查,收集到行車記錄儀拍下的犯罪影片證據後才承認犯罪。張潤基的案件加劇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不滿,在韓國地方警察存有系統性失職的情況下,政府進一步剝奪檢察官補充調查權引發巨大爭議。

韓國媒體就張潤基承認犯下強姦殺害女高中生的報道:

在光州的一次庭審中,張潤基被控於今年5月在西南城市光州刺死一名16歲少女,他於6月被正式起訴。當被問及是否承認包括強姦殺人罪在內的所有指控時,張潤基回答「是」。

張潤基被捕後曾聲稱殺人是衝動之舉,並一再表示他想在自殺前殺人。警方最初以普通謀殺罪立案。

然而,檢方在正式起訴時將指控升級為強姦殺人罪,理由是發現幾項新的關鍵證據,包括在張潤基住所發現的破爛性玩偶;案發前,他故意敞開汽車後門;此外,此案與他之前對另一名受害者實施的性侵犯案有相似之處,因為張潤基還涉嫌於5月3日跟踪、禁錮和性侵犯一名外籍女同事。

在6月22日的庭審中,張潤基承認犯下謀殺罪,但表示在下次庭審中,他將在觀看行車記錄器影片後,澄清自己對強姦謀殺罪的立場。當他與律師確認從停在犯罪現場附近的一輛車上拍攝的影片後,他承認犯下強姦謀殺罪。

根據韓國《刑法》,普通謀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強姦謀殺罪則適用《性犯罪處罰特別案件法》,該法規定刑罰僅限於無期徒刑或死刑。

張潤基的供述加劇外界對負責最初調查的地方警察小組的關注,該案也演變成一宗因警方監管不力而導致的系統性失職的大規模醜聞。

由於張潤基的父親是一名在職警官,他被懷疑與當地警方勾結,篡改案件的關鍵證據,因此,這宗涉嫌掩蓋真相的案件引發民眾的強烈憤慨。

檢察官和特別調查小組的調查人員正調查有關光州光山警察署警員遺漏或銷毀關鍵證據的指控,這些證據指向一宗性動機謀殺案,包括在張潤基住所發現的性玩偶和在其車內發現的紮帶。他們還在調查警方是否曾向張潤基的父親洩露機密調查信息,以協助他篡改證據。

一名警員已因篡改證據被捕,而該警署的前署長和刑事調查科科長正接受調查。

在13日的庭審前,遇害女高中生的母親向法庭陳述:「請對這個奪走我女兒寶貴生命、徹底摧毀我們家庭的惡魔判處法律允許的最嚴厲的刑罰——死刑。國家警察廳必須徹底調查有關此案存在系統性調查不力及掩蓋真相的指控,並展開全面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