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對昂山素姬提出新貪污指控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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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傳媒6月10日報道,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和其他兩名前政府官員被指控新的貪污罪名。

路透社引述緬甸國營傳媒《緬甸環球新光報》(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10日報道,緬甸反貪污委員會表示,新指控與昂山素姬創辦的慈善組織「杜慶芝基金會」(Daw Khin Kyi Foundation)不當使用土地有關,亦涉及當局早前指控她收受金錢和黃金。

緬甸政變:圖為4月8日,反政變示威者手持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姬的相片行經仰光(Yangon)甘馬育(Kamayut)一個市場。(AP)

報道指出,緬甸警方已就昂山素姬和兩名前政府官員的上述罪名立案。昂山素姬被指利用自己的名聲貪污,遭控違反《反貪污法第55條》,倘罪名成立她將被判入獄最多15年。

昂山素姬本來已另外被控非法進口無線電對講機、違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規例、違反《國家機密法》,以及非法收受約60萬美元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