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院提出反壟斷法案 Google亞馬遜Apple及Facebook或須分拆

撰文: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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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兩黨議員6月11日提出一系列新反壟斷改革法案,亞馬遜(Amazon)、蘋果公司(Apple)、Facebook和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可能會被迫徹底改革它們的商業行為,導致它們在進行收購時更困難,甚至令公司被拆分。

智通財經網6月12日報道,這套由5項法案組成的方案會使佔主導地位的網上平台更難完成併購,並會禁止它們擁有涉及明顯利益衝突的業務。

法案會規定,每月至少有5,000萬名美國活躍用户、市值超過6,000億美元的平台擁有或經營有明顯利益衝突的業務是違法;會禁止佔主導地位的平台讓自己的產品和服務比平台上的競爭對手更有優勢。

法案還將提高公司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司法部反壟斷局通報大型兼併的費用。

法案在提交給眾議院之前,需要得到司法委員會的贊成投票。它們還需要得到參議院的批准,才能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圖為Facebook標誌的藝術製圖。(Reuters)

法案是在眾議院司法機構反壟斷小組委員會2020年,完成對這4家公司的長期調查後撰寫的。小組委員會當時發現,亞馬遜、蘋果公司、Facebook和Google擁有壟斷權力,應修訂反壟斷法,以更好地應對數碼市場競爭的獨特挑戰。

雖然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在一些解決方案上有分歧,但他們大多同意大型科技公司阻礙競爭,並認為改革對於重振市場來說是必要的。

草案已引來一些科技團體的反擊。國際法律和經濟中心(ICLE)主席兼創辦人曼恩(Geoffrey Mann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採用歐洲的監管模式會使美國科技公司更難在這裏和全球進行創新和競爭。」ICLE曾接受Google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