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簽證︱搶人才?英國將容許97後出生合資格港人申請 11月底生效

撰文:李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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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內政部10月18日推出入境條例修訂,當中包括擴大BNO簽證計劃的條文,將容許在1997年7月1日後出生、父或母其中一方為BNO資格持有人的合資格香港年輕人,申請BNO簽證計劃赴英居留,其伴侶等人也可一起申請。條文將在11月30日生效。

政府文件顯示,修改將適用於符合下條件者:至少有一位父母為BNO港人、18歲或以上、出生於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居住在香港、英國或英國皇家屬地。

文件指,他們的伴侶、受撫養子女和成年受撫養親屬也可以一起申請。

英國推出入境條例修訂,當中包括修改有關BNO簽證計劃的條文,11月30日生效(網站截圖)

英國自去年1月31日正式開放BNO簽證計劃,讓符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資格的香港人申請BNO簽證(BNO Visa)赴英居留。

英國邊境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今年2月已曾在國會回覆議員查詢時表示,英國決定放寬BNO簽證申請資格,將容許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滿18歲的的香港年輕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為BNO港人,便可以獨立申請BNO簽證赴英居留,不再需要以受養人方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