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裁定若證實錯誤 Google須刪除不實搜尋結果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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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在12月8日裁定,Google若收到投訴反映搜尋結果不正確,一經證實Google就必須刪除這些訊息,讓Google再搜索不到。

裁定是基於歐盟資保護法,民眾擁有的「被遺忘權」。若有人認為網上的搜尋結果過時或引來尷尬,不論內容是否屬實,他們都有權要求刪除。

在最新的案例中,一間投資公司的兩名經紀人要求Google刪除他們名字的搜尋結果,指搜尋結果中多篇批評兩人與公司的的網頁文章內容不實。Google以不確定文章真偽為由拒絕,最終法院裁決兩人勝訴。

法院認為,若申訴人提交相關和充份的證據,證明訊息不正確,不文章內容真偽Google亦需批准請求。Google表示歡迎相關裁決,指公司自2014年以來一直努力在歐洲實施「被遺忘權」,並在信息獲取權和隱私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又指相關內容不會再被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