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頒佈嚴格新選舉法 政黨註冊要求大幅提高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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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發動政變後掌權的緬甸軍政府,在2023年1月27日宣布嚴格的新選舉法。卡塔爾半島電視台27日稱,新法頒佈為當局承諾8月舉行的選舉帶來更多疑問,並質疑它旨在確保沒有能威脅軍政府的反對黨參選。

新法由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Min Aung Hlaing)27日簽署生效,取代2010年的法例。

根據國營《緬甸環球新光報》(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27日公布的新規定,禁止政黨和候選人被視為與「被指定為從事恐怖行為」或被視為「非法」的個人或組織有連繫。

新法列明,現有政黨和準政黨須在60天內向軍政府支持的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否則其身份自動失效,且可能會被禁3年,或最終被解散。

此外參加選舉的政黨須在登記後90天內有至少10萬黨員、有相當於45,500美元(約35.6萬港元)的資金,並須將款項存入一間國有銀行。

新法還規定,政黨不得對選舉委員會就登記作出的決定提出上訴。

緬甸軍政府實施的緊急狀態2月1日到期。憲法規定政府須啟動舉行選舉的計劃,惟確實投票日期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