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AI不能成為專利「發明者」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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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星期三(12月20日)就一宗具里程碑意義的訴訟裁定,人工智能系統(AI)的發明不能注冊專利。

這起訴訟由美國電腦科學家塞勒(Stephen Thaler)發起。塞勒尋求為他開發的創意機器DABUS所發明的食品容器和警示燈,在英國注冊兩項專利,但英國知識產權局以發明者必須是人類或企業為由,拒絕了他的申請。

塞勒為此入稟英國最高法院,但法官一致駁回了他的上訴,稱根據英國專利法,發明者必須是自然人。

裁決書指出,這項裁定不涉及更廣泛的問題,即由人工智能驅動、自主運行的機器所產生的技術進步,是否應該獲得專利。法院也沒有探討,「發明者」一詞的定義是否應該擴大,以涵蓋由人工智能驅動的機器。

塞勒的律師在一份聲明中稱:「這一判決表明,目前英國專利法完全不適合保護人工智能機器自主產生的發明。」

今年早些時候,塞勒也在美國輸掉一場類似訴訟。英國布朗·雅各布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帕森斯(Giles Parsons)認為,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並不令人意外。

他告訴路透社:「目前,這一決定不會對專利制度產生重大影響,因為現在人工智能只是工具,而不是代理人。我確實預計這種情況會在中期內發生變化,但我們可以到時再處理這個問題。」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