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涉企圖推翻大選案 美國最高法院拒立即裁定有否總統豁免權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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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拒絕立即裁定,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是否在密謀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結果案享有總統豁免權,可以免於被起訴。

綜合彭博社和《紐約時報》報道,美國最高法院星期五(12月22日)發表了只有一句話的命令,宣布先由聯邦上訴法院審理特朗普關於總統豁免權的上訴。最高法院沒有在命令中提供解釋或註明9名大法官之間是否存在異議。

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法官丘特坎(Tanya Chutkan)於12月1日,駁回了特朗普要求撤銷2020年總統選舉案的申請,他對丘特坎的裁決提出上訴。一聯邦上訴法院定2024年1月9日聽取辯論。

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的目標,是在3月4日啟動2020年總統選舉案的審訊。

圖為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2023年12月19日在艾奧瓦州滑鐵盧(Waterloo)出席競選活動。(Reuters)

史密斯指密謀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結果案是至關重要的案件,他要求最高法院繞過聯邦上訴法院,快速對特朗普提出的上訴做出裁決。

史密斯說,依照憲法,在任期間犯罪的總統不能置於法律之上。史密斯說:「與所有公民一樣,他也要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

最高法院星期五的決定對史密斯來說是一個打擊。

對於希望拖延審訊的特朗普來說,最高法院的決定是一重大勝利。特朗普在華盛頓、紐約、佛羅里達州等地面對多宗刑事案件起訴,他的律師團隊一直在想方設法拖延這些案件正式開審。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