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女神|佘詩曼演裁判官引熱話 揭法官月薪達41萬、享度假旅費

撰文:薯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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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佘詩曼(阿佘)主演的全新律政劇《正義女神》日前在TVB熱播,法庭內外的種種細節成為熱話。劇中阿佘飾演的少年法庭裁判官形象莊嚴威武,令觀眾看得投入,亦有不少人好奇法官的薪酬。

(《正義女神》劇照)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月薪超四十萬

根據目前最新的司法人員薪級表,司法界的「天花板」——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月薪高達 411,500元。緊隨其後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月薪亦達399,950元。即便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其每月薪酬亦超過36萬元。除了最高級別法院外,其他層級的司法人員待遇同樣優厚。劇集《正義女神》中常見的區域法院法官,目前月薪達245,250。

司法人員薪級表(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司法人員薪級表(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享全方位津貼

除了極具吸引力的底薪,司法人員更享有一系列全方位的福利津貼,以吸引並挽留優秀法律人才。除了基本的房屋津貼、醫療保險津貼及本地教育津貼外,最受矚目的莫過於「度假旅費津貼」。津貼額依職級而定,以高等法院法官為例,他們可享近8萬元的度假旅費津貼。

專為法官及司法人員提供的福利和津貼(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專為法官及司法人員提供的福利和津貼(二零二四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 (二零二四年八月))

限制離職後的執業權

為了確保司法公正與中立,法律規定法官於離職後再執業受到嚴格限制。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級別的法官必須承諾,除非獲行政長官許可,否則將來不得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

對於最高級別的法官,限制則更為嚴苛。法例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與終審法院其他法官(包括常任法官及非常任法官),在任內或在由於任何原因終止任期後的任何時間,不得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