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指公司唔肯贊助戰衣出席金像獎 庭上哽咽自費8萬買裙

撰文:吳子生
出版:更新:
江若琳同老公蕭唯展今早到高等法院出席審訊。(陳順禎攝)

Elanne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官司案,今日(18/10)於金鐘高等法院繼續開庭聆訊。庭上先由控方大律師盤問被告人江若琳,並指出寰宇一向以來都有向其表明不會提供服裝費用,但在04至14年間都有提供服裝贊助。江稱同意。

江若琳在2013年憑電影《高舉·愛》提名金像獎〈最佳女主角〉,最終敗給楊千嬅。(視覺中國)

控方大律師再追問江有否選擇權,決定自己穿着什麼服飾?江表示沒有決定權:「其實每次我出席任何活動時,公司都會安排一個造型師畀我,而我每一個造型必須經過造型師,再經過經理人,然之後我先會出席個活動,並唔係我選擇着咩裙去出席活動。」控方大律師質疑江為何有服裝贊助情況下,仍要購買8萬元裙子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江作供時一更哽咽說:「係因為我試過好多條裙,我嘅造型師同公司嘅同事都話唔啱,佢哋仲同我強調呢一日一定要着一條貴嘅裙,因為當時同我提名嘅對手有鄭秀文、楊千嬅同周迅,而佢哋全部都係天后級演員,仲叫我唔好失禮。當時我都有發短訊畀標哥(前經理人)同佢講借唔到裙,問佢公司可唔可以當係一個支持同鼓勵,表明我喺公司咁多年,而且係第一次提名金像獎,叫佢可唔可以贊助我一半買嘅條裙,而經理人當時就講公司唔會贊助我。咁當時我係冇得選擇買咗,而呢條裙標哥都份幫我揀。其實我想講,8萬蚊對我嚟講買呢條裙係好貴,我成個衣櫃裡面嘅衫總和都冇8萬蚊。」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江若琳案懶人包|擾攘7年被指反骨、大使 無酬唱主題曲因欠名氣

江若琳要求增加10%分成 林小明提出加簽5年合約至20年交換

江若琳代表問邊位藝人唱歌搵錢 證人誤解意思:阮民安搵唔到食

律師問林小明有冇聽過 江若琳講「如果我死咗,你一蚊都攞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