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聲淚俱下披露被經理人掟玻璃杯 哭求控方大律師不要再追問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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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今日在庭上被控方大律師追問掟杯事件,江一時情緒激動哭起來。(陳順禎攝)

Elanne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官司案,今日(18/10)於金鐘高等法院繼續開庭聆訊。下午休庭後,控方大律師繼續盤問被告人江若琳。問她有否了解十年合約中的條文?江供稱有:「喺08年嘅時候,當我發覺點解所有開支都要我承擔嘅時候,我係睇過。睇咗之後,我理解我要負責個人開支。」

江若琳被對方大律師不停追問,丈夫蕭唯展在庭上神情憂傷。(陳順禎攝)

控方大律師再追問江,當發覺開支有問題,有否向公司查詢?江表示:「有問公司經理人Kelly、標哥(楊劍標)同林小明。Kelly回覆我話,呢個係行規,全行歌手都係咁做,所有開支係又我負責。之後我想再求證,於是我就再問標哥同林小明,二人講法都一樣。」控方大律師向江指出在14年的時候,就相關合約有尋求法律意見,並向律師提供相關合約。江承認確有此事:「公司係有向我講過唔可以向第三者睇我嗰份合約,亦都向我表明唔可以去尋求法律意見,但只可以搵公司嘅律師。」

控方大律師再問江:「咁即係你最終有搵第三者去尋求法律意見?」江表示:「係。點解2014年我會搵法律意見,係因為我經歷咗我嘅經理人向我掟玻璃杯,當時我覺得有咁嘅遭遇都唔尋求法律意見,其實我只有兩個選擇,一就係搵律師,二第係去報警。」控方大律師再追問江:「你講到掟玻璃杯咁大件事點解唔報警?」此時江聲淚俱下說:「其實當時律師有建議我報警,但我覺得大家都合作咗十年,由始至終我都希望大家好離好去。我從來係冇諗過會搞到咁。只係想搵一個專業人士去話畀我知,我應該可以點做。」法官眼見及此要求休庭一會,休庭期間,江若琳在證人台不斷飲泣,而坐在身後旁聽席老公蕭唯展神情心痛。

5分鐘休庭時間到,控方大律師重複再追問江:「最終你係有尋求法律意見?」此時江若琳再次情緒激動,淚流滿面,聲音顫抖說:「頭先我講咗原因,可唔可以唔好要我重提呢件事。我求下你!」控方大律師想繼續追問時,法官即時叫停,說明江剛才已經回答完相關問題。控方大律師向法官表示歉意。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