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文旅部推《網絡主播行為規範》 多位香港藝人疑中招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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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2日),國家廣電總局、文旅部聯合印發《網絡主播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行業規範》),共十八大條,在第十四條中,還列出了31種不得出現的行為,旨進一步規範網路主播從業行為,加強職業道德建設,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在《行業規範》的第一大條中,指出了「網絡主播」人群:通過互聯網提供網路表演、視聽節目服務的主播人員,包括在網路平台直播、與使用者進行即時交流互動、以上傳音視頻節目形式發聲出鏡的人員,應當遵照本行為規範。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成的虛擬主播及內容,參照本行為規範。對於需要較高專業水準(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並向直播平台進行執業資質報備,直播平台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而相關31種不得出現的行為包括:宣揚基於種族、國籍、地域、性別、職業、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視;展現過度的驚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強烈感官、精神刺激並可致人身心不適的畫面、台詞、音樂及音效等;服飾妝容、語言行為、直播間佈景等展現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內容;鋪張浪費糧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飲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飲食消費、食物浪費示範的內容等。

31種不得出現的行為。(網絡截圖)

近年來,網絡直播迅速發展,滲透各個領域,基本個個明星都曾參與過直播,或者受邀帶貨、賣貨等,去年「直播一姐」薇婭因稅務問題被封殺後,「直播一哥」李佳琦最近也沒有出現,疑被相關規定限制。而細細粒陳嘉佳轉戰內地後,主要以直播帶貨、吃播為主,在片中暴飲暴食,令不少網友擔心她的健康狀況;同樣地,68歲李國麟在5月直播時,兩小時喪食小龍蝦,吃到眼泛淚光、嘴唇發紫,非常心酸。而早前陳浩民、蔣麗莎夫婦直播吃小龍蝦時,由於只吃中間一段,被網友狠批浪費食物,蔣麗莎還同網友對罵,諷刺很多人連龍蝦都吃不起,還對別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等,想不到竟「中伏」,且在《行為規範》第十七條中明確指出,「對出現違規行為的網路主播,要強化警示和約束;對問題性質嚴重、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路主播,應當封禁帳號,將相關網路主播納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不允許以更換帳號或更換平台等形式再度開播」,看來各大藝人都要留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