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移居台灣後疑勾老公捱告 被檢察官脫光揉胸拍攝私處惹爭議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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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起訴黃姓女子涉嫌妨害家庭後,遭黃女指控在調查過程中要求脫衣拍照、碰觸胸部,涉嫌性騷擾;彰化地檢署調查認定是基於調查犯罪證據所需,但事件曝光後引發議論。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表示,已責成台灣高檢署分案調查,如違規違法會嚴正處理。

莊珂惠昨天(19日)透過地檢署回應指出,該案因告訴人訴狀中提及黃女身上特徵,有必要勘驗查證釐清。當天女法醫公出,改找女法警協助拍照,但因氣溫低,沒讓黃女全裸,要求一次脫一半,分上、下部分勘驗身體;且該案調查後,相關證據證明黃女涉案,已起訴。

據了解,黃姓女子(四十四歲)是大陸赴台新住民,已取得台灣籍,但雙親仍在大陸;她被控和有婦之夫有親密關係,男子元配發現兩人會相約出國,因此檢方偵訊時除勘驗黃女身體特徵,還命黃女廿萬元(台幣)交保、限制出境。全案已於本月十三日起訴。

今年一月間,黃姓女子向彰化地院控告莊珂惠性騷擾。黃女指控,去年四月二十四日她在接受檢方訊問後,莊要她赤裸、兩腿張開接受女法警拍攝私處,莊還揉捏她胸部,導致下體流出分泌物,莊拿衛生紙給她擦拭後還繼續拍照,過程「宛如三級片」。

不過,黃女提告時已逾六個月告訴期,彰化地院判決不受理。黃女邊上訴,本月更委由律師向彰化地檢署申訴性騷擾。彰檢獲報後,召集四位署內委員、兩位外部委員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調查。

該小組一致認為莊所作的勘驗程序是調查證據、犯罪情形所需,過程中未違反黃女意願,且勘驗人員都是女性,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屬於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的性騷擾案件,全數決議通過不受理。

蔡清祥昨對此表示,女檢察官究竟是違規或違法?是基於辦案需求或有行政上因素?詳情尚不清楚,已指示高檢署盡速處理,避免風波擴大;蔡清祥並呼籲檢察官辦案嚴守程序正義,切勿造成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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