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學家領大陸身份證遭除籍 台內政部:因以陸客身份來台觀光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據《明報》周一(8日)報道,台灣法學專家邵子平因為已辦理大陸身份證,今年3月遭台灣移民署廢止戶籍。邵子平質疑此舉違反台灣的憲法,表示將返台控告移民署,但他擔憂台灣政府會因政治目的禁止其入境。
台灣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同日晚間表示,邵子平今年以陸客身份申請來台觀光並獲准入境,始被查獲持大陸旅行證件,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註銷其台灣戶籍。

邵子平稱,台灣政府取消他的戶籍損害了其經濟利益和政治權利。(網上圖片)

據先前報道,邵子平1958年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畢業,而後留學歐洲並在德國工作,1971年遷居美國。他2004年申請大陸護照,攜妻從美國赴北京定居,去年12月落戶南京。邵子平坦承,大陸戶籍申請確為他親自填寫,主要原因是常住大陸期間,沒有身份證帶來銀行、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不便。

邵子平的台灣戶籍3月遭到註銷,他稱其在台灣的健保和退休金已不能領取,「依法應該享受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有了。」

台灣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對此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清晰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護照。邵子平之所以會被查獲,是因為其以大陸地區人民的身份申請來台觀光,內政部當然依法註銷邵子平的台灣戶籍。

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份及其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份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

申請恢復戶籍須註銷大陸戶籍

陳宗彥指出,只有在台灣設籍,才可以依法享有投票權、健保等基本權益,沒有戶籍就沒有相關的權益。他說,不可能會有領有大陸戶籍、拿大陸旅行文件,還可以來台灣享有相關權益的事情發生。若要恢復戶籍,必須先註銷大陸戶籍,且要經過海基會的認證。

陳宗彥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非今天才訂立,身為民主法治國家的國民本就應該守法,呼籲台灣人在進行兩岸的活動、交流時,應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下進行。

內政部移民署則說明指出,若邵子平要恢復「台灣地區人民」身份,可檢具經海基會驗證註銷大陸戶籍及曾在台設有戶籍的證明文件,依「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覆台灣地區人民身份許可辦法」,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