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黃之鋒籲台灣訂立難民法 民進黨立委:多項難題待解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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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爭議持續,昨日的831遊行再度爆發嚴重衝突,早前有7月1日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前往台灣,尋求庇護。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投書媒體呼籲台灣訂立《難民法》。
對於是否有訂立難民法的空間,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1日)表示,相關法律、機制都非常完備,都可以來運作。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表示,難民法涉及多項難題待解,需釐清難民的定義、人數,處理難民是否需放棄國籍,以及牽涉到憲法上香港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等問題。

對於是否有訂立難民法的空間,蘇貞昌表示,相關法律、機制都非常完備,都可以來運作。(聯合新聞網)

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6年7月14日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明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等。另外,政黨時代力量在2017年12月亦提出黨團版的難民法草案。

李俊俋向《中央社》表示,過去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完全沒有討論下被送出委員會,這樣的初審通過是有問題的。他說,難民法過去都跟國籍法一起討論,難民的定義、人數都還需要釐清。

他表示,國籍法過去規定,難民要放棄原來的國籍,過去碰到的問題,都是西藏人無法放棄國籍的問題。政府對待香港社運人士,過去都是比照西藏人士以個案處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聯合新聞網)

李俊俋又指,難民法要不要處理香港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但香港根據港澳條例、憲法等,香港要怎麼定義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沒有那麼清楚,而且還會碰到香港的國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去討論與解決,尚未解決前則是先用個案處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將香港納入難民法草案中,是政治性非常高的立法,要謹慎處理。基於人道與人權的立場下,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狀況下,對香港民眾進行個案處理是可以的,國民黨會要求執政黨應依法行政。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朝野各黨團應趁機把難民法列為優先法案,因應香港未來局勢的劇烈變化,而目前來說,港澳條例已賦予政府做事的空間,另外立法院也曾發出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聲援香港人民民主自由的訴求。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