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案】陳同佳稱願赴台自首 台刑事局指接獲香港來函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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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表達出獄後願意赴台自首,香港警方昨天(18日)致函台灣刑事局,轉達陳同佳自首意願。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今天指出,已收到港方來函,會提供合法且必要協助。

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公布,行政長官收到陳同佳在監獄的來函。特區政府公布指出,台灣當局於2018年12月3日就相關案件向陳同佳發出通緝令,相關罪行追訴權時效為30年。

台灣刑事局今天指出,昨晚收到港方傳真來函,內容轉達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意願,且港方會協助提供合法作為等協助,也因過去並無相關類似案例,後續會持續與相關單位討論、研議,並提供合法且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