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決定】劉國深:兩制台灣方案仍在完善 有待兩岸共同協商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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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今天(5日)發布《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其中針對港澳和台灣部分,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曾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現任廈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的劉國深教授在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仍在完善過程中,模式和具體安排還有待兩岸共同協商。

廈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的劉國深教授。(網絡圖片)

上述決定提出,要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推動兩岸就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外界有聲音認為,決定中提及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是大陸「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雛形。對此,劉國深表示,「一國兩制」對台灣來說,至今還是原則性構想,大陸與台灣各界都還在商議過程中,仍是一個開放式的議題。且兩岸之間的「一國兩制」不同於港澳的「一國兩制」,陸方雖然一再強調,但台灣總有人故意將它等同於港澳模式。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今年1月發表對台談話,引發台灣民眾關注。(資料圖片/中央社)

劉國深指出,大陸這些年在與台灣各界交往中,一些涉台措施還沒有到位,未能夠充分考慮台灣方面有關人士的要求,還需要適當完善。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今年1月初發表對台講話後,兩岸出現各種各樣的討論,其中雖然有些解讀是片面的,但有些意見值得重視,即是「一國兩制」可供完善之處。

他還提到,兩岸之間對「一國兩制」的模式和具體安排還有待共同協商,尚未定型。至於香港的「一國兩制」出現新問題,也給中國大陸提出了「有待完善」的「一國兩制」新課題。

大陸不斷推出各種惠台政策。(資料圖片)

「26條措施」與台灣選舉沒有關係

大陸國台辦與國家發改委本月4日再公布新惠台「26條措施」,其中包括台灣民眾可在大陸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不過,「26條措施」引起台灣政府的反彈,批評這是大陸意圖影響台灣大選、強推「一國兩制」的糖衣毒藥。

對此,劉國深認為,由於台灣政府在經濟、國際事務等方面能力有限,台胞常常向大陸提出意見和要求,惠台政策和保障台灣民眾福祉的做法,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顯示陸方對此非常有彈性和包容性。「26條措施」正是回應台灣民間活躍的一些合理要求,例如對在海外的台灣人提供保護工作是正常的,過去亦曾提過,與台灣選舉也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