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頂新劣質食油案 前董事長魏應充7罪確定 須入獄5年9個月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台灣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劣油案,依涉犯71次《食安法》於去年二審判刑15年。最高法院今天(6日)將45罪發回更審,另駁回26罪的上訴而告確定;確定的部份,魏應充7罪刑度合計5年9個月,另有19罪得易科罰金。

全案起於2013年間,台灣大統長基食品廠爆發劣油事件,引爆一連串食油安全事件。當時任頂新董事長的魏應充等人被控為節省成本、謀求油源穩定,自2012至2014年間,明知越南大幸福公司販售的原料油欠缺可供人食用的品質,仍予以收購,充作已具供人食用品質的原料油,精煉製成食用油販售。

魏應充7罪確定,須入獄5年9個月。(資料圖片/中央社)

一審彰化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全案油品是來自於非健康豬隻屠體為原料所熬製的豬脂等有礙健康原料,2015年11月27日判魏應充等人無罪。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

二審認為,頂新向大幸福購入的原料油酸價過高、金屬鉛含量不符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越南官方亦指大幸福外銷油脂只能作飼料,不能供人食用。台中高分院認為,魏應充等人自2012至2014年間,藉此獲利新台幣1億1919萬餘元(約合3069萬港元),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

頂新集團在兩岸有龐大生意版圖。(網上圖片)

台中高分院去年4月27日曾作出宣判,魏應充判刑15年(6年可易科罰金)、前總經理常梅峰、後任總經理陳茂嘉、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等人獲刑8年半至11年半不等,頂新公司則被罰款新台幣2億5000萬元(約合6437萬港元)。

頂新集團是台灣一家以食品產銷為中心的企業集團,由彰化永靖出身的魏家四兄弟共同創立。旗下知名品牌有康師傅、味全、中國大陸FamilyMart、德克士等,事業版圖橫跨大中華地區。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