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版《反滲透法》草案:影響選舉公投可重判五年

撰文:譚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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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當地時間11月2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一共12條。黨團總召柯建銘在會上呼籲,「朝野同行,國安共贏」,盼在野黨能以理性角度看待,使該法能儘速在本會期通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左)、總召柯建銘(中)、書記長兼內政委員會召委李俊俋(右)。11月28日將對這些「反滲透相關法制立法」進行公聽會。

鑑於法案具一定爭議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罕見地由總召柯建銘親自上場,與幹事長管碧玲、書記長李俊俋一同出面召開記者會。草案總說明指出,「近年境外敵對勢力全面加強對台灣進行統戰、滲透,意圖影響選舉及危害社會秩序;而先進民主台灣對於境外勢力在其境內從事滲透、破壞、干預等行為,也先後採取立法作為加以因應。」

民進黨版《反滲透法》草案亦明定,任何人不可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協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行為。假使違反該法,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科新台幣500萬元(約130萬港元)以下罰金。

草案也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以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當中亦設有自白、自首條款,明定犯反滲透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台灣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限制「敵對勢力」行徑

李俊俋表示,黨團版不以「登記制」管理潛在的「敵對勢力」,立法目的旨在對「敵對勢力有指示、有委託、有資助」的行徑採「限制行為」,該法也另針對相關法律在防制「滲透」的不足進行補足。

柯建銘則道,《反滲透法》草案條文的內容很簡單,「只要你有犯罪就是課刑,(並且)刑責提高,有證據到哪裏就辦到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