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台7日起暫停港人網簽落地簽 已申請者入境須隔離2周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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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台灣不斷升級防疫措施,陸委會今天(6日)宣布,自周五(7日)0時起,暫停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申請臨時入境停留(落地簽及網簽)、「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停留)。
港澳居民在周五前已取得台灣有效入出境證件、已持有台灣效期內居留證或自香港、澳門以外國家(地區)來台者,入境後均須依「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檢疫14日。

陸委會指出,港澳居民遇有特殊事故有確實急須來台者,應出具香港、澳門政府發出之入出境證明紀錄,證明14日內確無中國大陸旅遊史後,以臨櫃書面方式提出來台申請(在香港或澳門者至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在海外者,至台駐外館處)。

此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周二(5日)公布的規定指出,自周四(7日)起,港澳人士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至於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入境或居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自周四起皆暫緩入境。

除了港澳和外籍人士以外,對於台灣民眾而言,自2月6日起,有陸港澳旅遊史者,需居家檢疫14天;台灣民眾申請獲准至港澳返台入境者,需自主健康管理14天。對於中國大陸人士,則全面暫緩入境。

港澳居民居家檢疫:14日內不得出境

台灣疾管署指出,港澳居民不論有無中國大陸旅遊史,入境皆須居家檢疫14天,不能申請「自主健康管理」。來台洽公者可在辦公室檢疫,但須於入境後,直接到辦公室檢疫,不能再離開該處,需直接檢疫14天。

居家檢疫期間,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能外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境或出國。入境時會發出「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配戴口罩直接回家或酒店檢疫,期間會有人員追蹤查詢身體狀況或手機電子監控。

疾管署指出,香港人來台後若入住台灣朋友家,就應14天留在台灣朋友家內檢疫;如來台後入住酒店旅館,那麼14天都應留在酒店旅館內。如來台的旅程少於14天,一抵達台灣後,需居家檢疫14天,不能提前出境。

疾管署強調,如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罰款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約合2600至38700港元),並需返回檢疫地點完成14天檢疫;若失去聯繫,則將公布其姓名;航空公司亦有權拒絕旅客登機。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