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台灣公布香港人道救援四大原則:由政府法人機構執行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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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即將在周四(28日)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引來不少爭議。台灣總統蔡英文早前表示會有對「香港的朋友」的人道救援行動方案,具體由陸委會規劃。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周四出席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前受訪時就透露方案的四大指導原則,分別為政府主導、陸委會作跨部會整合、由政府所成立的法人機構協處,以及編列預算挹註經費。

陳明通說明「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的四大原則。(聯合新聞網)

陳明通表示,新的情勢可能讓愈來愈多香港人來台,故因應蔡英文的指示,並與行政院長達成共識後,政府為完善港人來台居留、安置、照顧三大政策目標,成立「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並提出上述四個重點、指導原則。

陳明通並稱,台灣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差異,關鍵在於「人民」二字。過往在政治上,台灣將符合高度自治的香港、澳門視為第三地,因此授權法律來特別處理與港澳的各種關係。但如今大陸強推「港版國安法」,明顯已降低香港的高度自治,因此政府必須密切觀察和評估,並了解香港未來所做的事情,是代表香港的意志,還是大陸的意志,以做出因應。

據悉,目前最可能擔任的公設法人機構是「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台港策進會),是2010年成立,為提升台港互動交流設立的民間組織,與香港成立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互為對口機構。目前董事長為海基會董事長張小月、副董事長為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秘書長為陸委會港澳蒙藏處處長杜嘉芬。

此外,有台灣媒體披露,約有20餘名港人以《港澳條例》第18條的政治因素,取得台灣居留權。面對立委質詢究竟有多少人,台移民署官員不願說明,稱「要尊重陸委會」,陳明通則不斷重複「我們有掌握」,最後才說「比這個(20餘人)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