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提案增訂《國安法》反制對台統戰 揮五星旗最高罰5萬元

撰文:林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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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鷹派立委王定宇近日在立法院提案增訂《國安法》,禁止台灣人民為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派遣之人,為涉有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統戰的政治目的宣傳行為,違反者處1萬元(新台幣.下同)至10萬元罰鍰,揮舞五星旗則處1萬元至五萬元。

王定宇提案增訂《國安法》,禁止台灣人民為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派遣之人,為涉有違反「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其統作」的政治目的宣傳行為。(多維新聞)

王定宇在提案說明中表示,中共以軍事脅迫台灣,不放棄武力併吞台灣,為現行刑法外患罪章各罪適用的對象。另一方面,中共利用台灣民主自由制度,吸收台灣部分團體、人民,宣傳配合其對台統戰工作,「以言論自由為表,實則以消滅中華民國民主政體為目的」,已逾越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界線。

王定宇認為,為凝聚國家認同、強化民眾敵我意識,法制上應建立民主憲政的防衛機制,於中共政府未放棄武力併吞台灣前,於台灣政府有效統治領域內,應禁止人民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涉有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統戰的政治目的宣傳行為。提案說明指出,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其宣傳物品沒入之,若行為依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的規定時,從其規定。

提案也規定,違反規定於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揮舞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的代表旗幟、標誌者,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警察機關並應取締之,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舉辦的會議、活動或依國際條約、慣例為之者,不在此限。

該提案目前包括王定宇在內,已有獲30位立委連署。連署者除民進黨立委外,還有基進黨立委陳柏惟,但未見國民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的立委。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