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竹竿打死闖入屋眼鏡蛇 網上晒相惹投訴 涉違動保法判緩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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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灣基隆一名游姓男子,因殺害進入家中的眼鏡蛇,而遭人投訴。日前,當地地方法院依法判處游姓男子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指用繳納金錢的方式代替刑期的制度),需以1千元新台幣(約合274元港幣)折算一日,並給予緩刑2年。

台灣男子殺死進入家中的眼鏡蛇,遭人投訴。(視覺中國)

事緣於2017年,家住基隆的游姓男子,發現家中的陽台上突然竄進一條眼鏡蛇,他在受到驚嚇之餘,拿出熱水、消毒水及樟腦油等對眼鏡蛇進行噴灑驅趕,又使用竹竿將眼鏡蛇打死。事後,他將打眼鏡蛇時拍攝的照片發布在社交群組,未料有人不滿其殘殺「保育動物」而向警方報案,檢察官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其起訴。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農委會原將眼鏡蛇列為第3級保育類野生動物,2019年1月9日,農委會發布公告指,不再將眼鏡蛇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但只要是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

根據判決書記載,游姓男子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非法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其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游姓男子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聯合新聞網)

(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