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爛醉憲兵當街踢傷女童頭部 追上門毆打女童母親 面臨重懲汰除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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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憲兵隊的28歲現役軍人安姓男子酒醉後,在台南大街上無端腳踢一名11歲女童的頭部,女童跑回家求救後,安男竟又跟來並打傷女童的母親。安男的行徑引發公憤,被民眾圍住報警逮捕,目前已遭檢方羈押。

綜合台媒《聯合報》及中央社報道指,安男是志願役下士,從軍約8年,前天(25日)和昨天(26日)休假。警方調查指,女童昨天上午騎單車外出買早餐後返家,在路口停等紅燈時,安男經過並突然踢女童頭部,造成她臉部挫傷。當時女童一臉錯愕,附近民眾見狀上前制止,並叫女童快跑。

女童慌張跑回家後,沒想到安男又跟著追到女童家中,女童母親聽到女兒大喊救命,外出看見安男靠近,立即上前保護女兒,過程中遭安男痛毆,手部挫傷。

女童父親與鄰居聽到吵鬧聲後,出來見到安男醉醺醺,將他團團圍住,直到警員獲報趕到,將安男逮捕帶走。

安男被捕後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故喝酒喝到天亮,對於腳踢女童一事全不記得。警方依傷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罪將安男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請求羈押安男獲准。

安男面臨重懲汰除

台南憲兵隊表示,對於安男酒醉打人一事,會報憲兵指揮部重懲汰除。憲兵指揮部對安男的失控暴行表示遺憾,已將安男調離現職,將依「刑懲併行」原則重懲。憲兵指揮部又表示,將持續要求內部管理及軍法紀教育,以嚴肅部隊紀律,確實維護軍譽。

女童母親事後在Facebook發文稱,這宗隨機攻擊事件還好有熱心民眾幫忙,她和小孩才得以逃脫,「真怕發生小燈泡翻版」。

根據資料,台軍憲兵為台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因具有執法權,並擁有獨立的指揮、人事、後勤補給系統,故不隸屬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而是直屬於國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