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5年前吸大麻煙在台灣挨告「引誘吸毒」 檢方稱無犯罪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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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電動車巨頭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2018年曾在網台節目吸大麻捲煙,台灣綠黨黨主席李菁琪律師日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斯克涉嫌引誘施用二級毒品罪。檢方調查後以本案查無犯罪簽結。

美國電動車巨頭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2018年曾在網台節目吸大麻捲煙。(網絡圖片)

台媒《中國時報》報道指,台灣法務部本年8月間發出新聞稿,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在網絡上教導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無論是台灣民眾或外國人都可能構成犯罪。

李菁琪不滿這份新聞稿內容,認為法務部「箝制言論」,為了凸顯該新聞稿荒謬性,於是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斯克2018年接受網絡節目訪談時公然抽大麻捲煙,散播「大麻無害論」,甚至放寬其旗下社交平台「X」(前稱Twitter)對大麻廣告的管制,有鼓勵大麻合法化,且有引誘他人施用大麻之嫌。台北地檢署收案後,一度將馬斯克分為「他案」被告。

檢方查閱該節目畫面,發現馬斯克節目上吸食的大麻煙是主持人提供,馬斯克並未當場示範、教導捲煙等動作,也無誘導他人吸食的言語。

另外檢方依外媒報道,發現馬斯克旗下公司SpaceX,與美國太空總署NASA有合作關係,美國聯邦政府因馬斯克涉大麻爭議,曾對他列管1年,期間多次對他施行類似尿檢的規管,加上之後馬斯克多次公開表示吸食大麻並沒有生產力或任何好處,因此難認為有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毒品的犯意,日前以本案查無犯罪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