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名教授獲罪 美國司法部「中國行動」或變麥卡錫主義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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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曾與中國「千人計劃」和武漢理工大學有合作關係的哈佛大學前化學系主任利伯(Charles Lieber),被陪審團宣判6項罪成,當中包括向聯邦機關發出虛假聲明、虛假報稅、未有申報海外銀行戶口等罪名,最高可獲判26年監禁和120萬美元罰款。利伯曾獲選為21世紀前十年最具影響力的化學家,被視為潛在諾貝爾獎得主,此判決再次震動美國學術界,讓人擔心中美角力政治之下,麥卡錫主義將會回歸。

「查理(按:指利伯)花費整個職業生涯去幫助世界,但一群不知道科學如何運作的人卻把其整個事業拆掉。」一位利伯的前門生如此形容判決。他指利伯發明了可注入人體的極微型電子晶片,未來有可能帶來生物電子醫學突破,例如讓盲人重拾視力的技術等。

現年62歲的利伯正患有晚期淋巴癌。數年的刑期,很可能是他學術生涯的句號。

利伯罪成,是2018年特朗普政府責成司法部成立的「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的一個「成功」案例。雖然面對多方壓力,拜登當局上台至今仍然未有取消計劃,依然繼續提出新的檢控和案件。人們愈發擔心這個原意是針對所謂「經濟間諜」案件的計劃已變成讓學術界人心惶惶的新一波麥卡錫主義。

「藉口檢控」

利伯的案件,極有濃重的「藉口檢控」(pretextual prosecution)意味。他的6項控罪幾乎全因2018年聯邦政府對他展開調查才發生或被揭發,當中沒有一項與任何間諜活動或者向中國洩露商業機密的行為有關。正如聯邦政府以藉「逃稅罪」對付黑幫大佬卡彭(Al Capone)一般,這些罪名只是對付利伯本人所用的司法藉口。

由2008年到2019年,利伯從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和美國國防部得到超過1,500萬美元的研究資助。同一時間,在2011年,利伯則與武漢理工大學簽訂了納米技術基礎研究的合同;翌年,他又簽下了3年期的合約參與「千人計劃」,由武漢理工大學給他個人每月5萬美元報酬、總共15萬美元生活開支,以及150萬美元作為雙方在武理理工大學建立一個研究所的經費。當中的一些費用存入到利伯的中國銀行戶口,另一些則以美元現金鈔票支付。

哈佛大學前化學系主任利伯。(Twitter@nypost)

在美國司法部2018年首次成立針對一個特定國家的行動計劃後,這些陳年舊事就變成利伯的罪行之源。

雖然美國並無法律禁止受聯邦政府資助的科學家與其他國家的學術機構或計劃進行合作,或者接受後者的金錢利益,但美國政府卻要求他們向當局申報這些合作關係的詳情。

利伯的過失全在漏報或隱瞞這些收入和合作項目的問題上。首先,他在2018年「中國行動計劃」開展之前,就沒有向美國國家稅務局(IRS)申報這些收入以及其中國銀行戶口。其次,在2018年國防部調查員向他展開調查之際,他也否認曾參與「千人計劃」和從武漢理工大學收受報酬。

到了2020年被聯邦調查局(FBI)逮捕後,利伯起初依然否認上述合作,但探員在他面前展示相關合同文件證據之後,利伯就承認自己沒有對國防部調查員完全公開透明,因為他擔心自己會被捕,正如他在2020年的狀況一般。

雖然利伯的確有虛假報稅之實,但如果他過去的合作對象不是中國而是其他國家的話,這個過失絕對不會被發掘出來作為控罪基礎。國防部的調查員就承認,他們對利伯展開調查,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利伯研究室內的中國學生人數。

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的最新表態稱司法部正在重新審視「中國行動計劃」。(Getty Images)

司法打壓

《麻省理工科技評論》(MIT Technology Review,下稱「《科技評論》」)本月初就公布了詳細的調查,指出了「中國行動計劃」的種種弊病。

調查發現司法部對於何種案件才屬於「中國行動計劃」的範圍並沒有清楚定義,不同的受訪涉事官員都對計劃有不同理解。

這種清況就很容易造成標籤化的現象,使「中國行動計劃」變成針對華裔或任何中美正常學術合作的司法打壓。《科技評論》的調查就顯示,「中國行動計劃」屬下案件中,有九成的被告也是華裔。

由於案件性質不明,類似司法部公布「中國行動計劃」時所展示的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商業機密盜竊案的「經濟間諜」案件,現已不再是「中國行動計劃」的主流。根據《科技評論》的數字,在2020年,有關「研究規範」(research integrity)的案件已佔同年新增案件宗數的超過一半。上述的利伯案就是其中之一。而在現有77宗公開案件之中,只有19宗涉及「經濟間諜」。

同時,雖然某些類別的學術研究(例如人工智能)有較為明顯的國防安全關連,但《科技評論》就發現,在23宗有關研究規範的案件中,有高達9宗與研究心臟疾病、癌症之類的醫療項目相關,與國防安全關係極淺。同時,23宗案件中的15宗,跟利伯案一樣,也牽涉研究人員對美國的資助方漏報其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很明顯,這種很多時候只出於行政過失的「罪行」已變成司法部針對特定學者的檢控「藉口」。

而且,「中國行動計劃」屬下的檢控在數據上看也遠較司法部其他案件薄弱。《科技評論》的調查顯示,在148個被告中,只有大約40人認罪或被判有罪,有近半案件處於停滯狀態;相較之下,一項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報告就指出司法部檢控的整體認罪率高達九成。

案件薄弱的檢控最終可能還被告一個清白,但檢控本身卻極具滋擾性,變相使清白者無辜付出代價,形成對中美學術合作的司法壓力。

負責發起利伯案的美國前麻省聯邦檢察官Andrew E. Lelling稱「中國行動計劃」已經失焦。(Andrew E. Lelling的LindedIn頁面)

寒蟬效應

至今,「中國行動計劃」已在美國學界造成「寒蟬效應」。本年9月,美國物理學會的調查就發現高達43%的外籍物理學研究生或年資較淺的外籍物理學者認為美國不歡迎海外學人。本年較早時候的一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針對83間美國大學的調查也發現,超過一半華裔科學學者和學生(不論是否美籍)對被美國政府「監視」感到「重大恐懼或擔憂」。

《高等教育紀事報》(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亦報道指,自2018年後,很多研究人員都在標準不明的情況下都開始盡力向聯邦當局公布海外關係,以避免身陷同類司法案件之中。該報亦認為一些科學家可能會因為聯邦政府的積極調查而減少國際合作。

自拜登上台以來,美國民間組織學術界政壇都給予司法部壓力,要求中止或修正「中國行動計劃」。不過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的最新表態只稱司法部正在重新審視相關計劃,並沒有具體取締該計劃的承諾。雖然2021年相關案件的新增宗數比2020年大跌數倍,不過當中針對學術規範的案件依然佔其一半。

在美國政壇幾乎一致的抗中共識之下,針對中美學術合作的壓制似乎只會持續加劇。在本年中已通過國會參議院的《2021年美國創新及競爭法案》(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中,就有加強海外資助申報要求、禁止受聯邦資助學者參與海外人才招募計劃(包括中國的「千人計劃」)、禁止教育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資助設有孔子學院的大學、成立清算所去評估海外學術合作風險等條文。

人們此刻對「中國行動計劃」演變成反華麥卡錫主義的憂慮,未來恐怕只會在美國學術界愈演愈烈。對於以各國人才為己方科研基礎的美國來說,這可說是應了中國政府經常說的一句話:「拿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