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增設國安條款 地建會梁志堅:過去不需要提,現在要寫到明

撰文:蔡偉南
出版:更新:

地政總署去年開始在招標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除了政府有權因國安原因取消入標資格,更有權因國安考慮中止短期租約。對於上述做法,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回覆《香港01》認為,最新做法對發展商投地意欲沒有太大影響,又指保護國家安全是應份的。

料不影響外資競投本港地皮

近年不少大型物流地及工業地皮均有外資競投及中標,對於加入國安條款會否「嚇走」外資,梁志堅認為沒有問題,直指「外資公司決定投資喺香港,咁又點會做啲危害人哋國家安全嘅事呢?」他補充,其實每個國家都會設有相關措施,以保障國家安全。

梁志堅表示,理解政府做法,認為上述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主要因為2019年下半年香港曾發生「反修例風波」,「過去唔需要提大家都Understood,但現在要寫到明。」

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由2022年11月4日開始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地盤起,至今推出的多幅官地,包括赤柱環角道豪宅地、正在招標的荃灣寶豐住宅路、旺角洗衣街商業地皮等,均加入新增條款,提及政府保留權力,可以因投票者或其母公司涉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而取消其資格。

近月部分政府官地的招標文件中,已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地政總署招標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