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13間地產代理僅一家符合要求 地監局:必須遵從指引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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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注組織表示有地產代理處理「劏房」租賃問題不當,地產代理監管局回覆表示,《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通過後,監管局已於2022年1月發出相關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必須遵守當中指引。

局方又指出,在發出指引後,局方一直有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巡查地產代理商舖時,派發宣傳及教育單張,提醒業界必須遵從,否則有可能會被紀律處分。

監管局作為規管地產代理業界的監管機構,一直有緊密關注地產代理的操守及執業水平,對於任何被證實違規的個案,局方必定會按照《地產代理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向代理作出處分。

局方又指,為確保公平公正,在調查過程中,監管局必須仔細考慮所有相關證據,因此,監管局希望有關人士能向局方提供有關違規情況的詳盡資料,監管局始能立案作出調查及跟進。同時,監管局亦會加強巡查及教育,以提升持牌人的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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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劏房租管的《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生效近一年半,有關注基層的組織訪問逾280個不適切居所住戶,並派義務調查員到訪13間地產代理公司,發現有逾八成受訪者表示,其出租者在租務管制生效後,沒有主動解釋相關法例及調整任何安排,而13間地產代理公司中,僅一間代理的回覆能完全符合現有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