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名兒童草坪玩耍跌落化糞池 送院搶救不治 網傳現場無井蓋

撰文:林芷瑩 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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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網傳四川巴中平昌縣有3名兒童不慎跌落水井。平昌縣金寶新區管理委員會通報,3名兒童是在草坪玩耍時不慎掉落化糞池,經搶救後不治。平昌縣教體局表示,3名死者是當地幼兒園的幼兒。

當地市民介紹,3月20日晚,他收到小區業主群內有人發布關於「孩子掉下水道」的相關影片。經他了解,有3名兒童不慎跌落該縣兆潤江山城小區附近的下水井或化糞池,「掉下去的可能是附近學校的學生,事發時正值學生晚上放學時間」。

網傳影片顯示,位於草坪的化糞池沒有井蓋,在晚上沒有路燈的情況下會難以發現。

事發後,現場拉起警戒線,不少市民圍觀,消防等救援力量緊急處置。3名兒童事後獲救,並送往平昌縣人民醫院搶救。

平昌縣金寶新區管理委員會通報,事發於3月20日晚上8時許,3名兒童在兆潤江山城小區草坪玩耍時,不慎跌落化糞池。事發後,公安、消防、醫療等部門第一時間現場救援並送醫搶救。經全力搶救無效,3名兒童不幸離世。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平昌縣教體局工作人員稱,死者是當地兩所幼兒園的幼兒。目前,具體事發原因、化糞池歸屬及事發時有無井蓋等問題,尚無定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稱,經初步了解,他們均系4歲左右的幼兒,來自不同家庭。

另一方面,事後平昌縣安委辦要求即日對當地涉及密閉空間、有限空間、窨井蓋等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國內曾發生多起類似事件,法院處理類似訴訟中,均一致認定物業管理方或化糞池管理者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若未能履行此義務導致事故發生,物業管理方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評估物業方是否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設置井蓋、標志等,以確定其應承擔的責任比例。

同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有責任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若監護人未能履行此職責,例如因疏忽監管或未能保護孩子避免危險區域,他們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院通常會考慮監護人的過錯程度,並根據一定比例劃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