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吸食電子煙致飛機延誤近1小時 反問「不能抽嗎?」遭公安帶離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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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薩貢嘎國際機場周一(13日)發生「機鬧」事件,一名女乘客在飛機上抽電子煙,導致飛機延誤,最後被機場公安帶下飛機。拉薩貢嘎機場公安表示,會依法作出處理。

網傳影片顯示,一名年輕女乘客從飛機座位上起身,隨後被3名身穿制服的公安人員帶下機。發布影片的網友爆料指出,當日下午,她乘坐國航CA2764航班從拉薩飛往四川成都,當時飛機經已準備滑行,但安全員說有人抽電子煙,立即上報。而抽電子煙的女乘客卻反問:「不能抽電子煙嗎?」

空乘隨即通報機場公安,後者上機後用執法記錄儀拍了一下,便把涉事女乘客帶下機,同時一併把卸下她的行李。飛機因為這件事而延遲起飛近一小時。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官網顯示,國航CA2764航班原定起飛的時間為15時35分,但實際起飛16時31分,晚起飛了56分鐘;計劃到達成都天府國際機場的時間為17時45分,實際到達18時18分,晚點了33分鐘,晚點原因為「旅客原因」。

國航客服人員表示,按照規定,飛機上既不能抽普通的香煙,全程也禁用霧化電子煙。機場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表示,女乘客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機場公安會依法作出處理。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則介紹,電子煙雖然不需要用明火點燃,但產生的煙霧可能會觸發機艙內的煙霧探測器報警,從而影響航班的正常運行。根據情節輕重的不同,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可處以行政罰款或行政拘留。

而現實中確曾發生多宗旅客在飛機上吸食電子煙而遭行政處罰的案件。例如,2023年6月8日,在北京飛往廣東的航班上,旅客閆某趁飛機艙門沒關之際,在座位上吸食電子煙,雖然機組人員勸阻後,他立刻停止吸食,也未觸發煙霧報警,未造成其他後果,但最終仍被罰款200元人民幣。同年6月12日,一架從重慶飛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名旅客在廁所內偷食電子煙,觸發了飛機煙霧報警裝置,最終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