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老公」都是假的! 湖北女子犯詐騙、重婚罪獲刑3年10個月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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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名女子隱瞞婚姻事實,4年多時間內先後與兩名男子舉行婚禮、騙取錢財,直至兩名「老公」撞見,這宗尷尬的重婚、詐騙案才浮出水面。最終,該名女子被判刑3年10個月,併處罰金2.3萬元(人民幣,下同)。

楊某被判刑3年10個月,併處罰金2.3萬元人民幣。(視覺中國)

據《極目新聞》報道,2023年10月,湖北十堰的36歲男子劉某在社交平台結識了30歲的同城女孩婷婷,二人相識不到一個月,急於結婚的劉某帶着鮮花和黃金戒指向婷婷求婚,婷婷欣然接受。

同年11月,自稱已經懷孕的婷婷提出舉行婚禮,並與劉某及其家人商定了三金、提親、改口費、彩禮等費用,合共22萬多元。惟婚禮當天,婷婷的家人無一人到場,對此婷婷解釋「自己家人不同意兩人結婚,所以未參加婚禮,劉某也並未多想。」

婚後,婷婷與劉某及其母親生活在一起,劉某每次提出與婷婷領結婚證,婷婷總會找一些理由推辭。直至2024年1月,在劉某再三要求下,婷婷才同意一起到醫院產檢,卻發現醫院並沒有婷婷的記錄,幾經追問,婷婷才如實相告「假懷孕」的事實,二人因此發生爭執而分開。

一周後,劉某通過車輛GPS定位到婷婷所在位置,依據定位劉某準備接回婷婷,卻碰見一名男子在自家車上。該男子卻稱自己是婷婷的老公,尷尬的見面讓劉某既生氣又困惑,當場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調查後發現,自稱婷婷老公的陳某時年35歲,婷婷與其所在的小區正是二人共同租住的地方。更令人詫異的是,婷婷真名為楊某,其老公既不是陳某,也不是劉某。

檢察幹警對楊某開展訊問。(極目新聞)

事實上早在2015年,楊某就與溫某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至今仍在婚姻存續期間。2019年,溫某因傳銷被判刑,至今未與楊某聯繫。溫某被判刑後,楊某通過朋友結識陳某,並於2020年底確定戀愛關係。

2021年2月,楊某帶陳某見其父母。楊某父親主動告知其已婚的事實,並表示不同意兩人在一起。陳某卻表示自己並不在乎,同年4月兩人不顧反對舉辦婚禮,楊某家人也無人到場。

婚禮後,楊某與陳某一直以夫妻名義同居,甚至楊某結識劉某並舉行婚禮後,依舊不時會回到與陳某的租住地。而這一切,劉某與其家人渾然不知。

直至2024年11月,案件被移送至十堰市張灣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劉某悔恨不已,他告訴檢察官,他為與楊某「結婚」,先後支出22萬多元,投入了所有的積蓄,還欠下十多萬元的借款,卻被楊某算計一空。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被告人楊某有配偶而重婚,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被告人陳某明知楊某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4年12月3日,該院依法對此案提起公訴。

同年12月26日,張灣區法院採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判處被告人楊某犯詐騙罪、重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23000元,責令其退賠劉某22萬多元;陳某犯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

承辦檢察官提醒,婚騙是指以婚姻為誘餌。不法分子瞄準的對象大多是大齡未婚青年,以戀愛、相親、結婚為名行騙。取得被害人信任後,索要大額錢財,之後性情大變,行為異常,甚至「消失」。一般會快速推進說媒、相親、結婚等程序,有些甚至結夥作案,互相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