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黃帝內經》保健?廣東企業規定如廁時間 這些鐘數不允大小便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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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名為《如廁管理規範》的文件近日流傳內地網絡,文件顯示佛山市順德區三兄弟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規定了員工如廁時間和不允許如廁時間,還稱此管理規範依據《黃帝內經》,發布的目的是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引起關注。但有律師認為,這樣的勞動條件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此項規定涉嫌違法。
該文件於2月11日發布,規定了公司員工如廁時間和不允許如廁時間,例如,10時30分至40分期間,員工可正常如廁,但11時30分至12時期間,則不允許如廁。而在未規定的其他上班時間「小號上廁所」,則不能超過2分鐘。該文件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身體特質的找人力資源申請,無薪如廁,備案。」
此外,該文件還公布了違規處理措施,稱公司將隨時調取閉路電視,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違規將進行10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扣減。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還稱,此管理規範依據《黃帝內經》,發布的目的是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13日,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了該文件的真實性,但解釋發布這一管理規範,是為了告訴員工在哪個時間如廁,「沒有說控制的」。目前,尚無員工對此有所反饋。
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世幸則認為,這樣的勞動條件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此項規定涉嫌違法。他解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