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報告指「關心妻女」獲「放生」 家暴漢緩刑期間舉刀殺前妻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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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志丹縣男子高毛成早前因涉敲詐當地官員而被法院判處緩刑,但他在緩刑期間竟當着自己的9歲女兒面前,把剛離婚的前妻朱艷榮殺害。
值得注意的是,志丹縣司法局曾委託組織在高毛成被審前對他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法院其後是根據評估中曾提到高毛成「關心妻女」、「孝敬父母」、「鄰里和睦」的判斷,而對高毛成判予緩刑,事件因而引起外界涉事的「審前社會調查評估」,似乎對這宗殺妻案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志丹縣(圖)的高毛成緩刑期間殺妻案引起輿論關注。(網上圖片)

高毛成在與朱艷榮於2006年結婚,兩人婚後不久便出現問題,朱艷榮曾經被丈夫反鎖在家中,又不讓她與外面的男性舊同學或朋友接觸。儘管兩人的女兒小燕子其後於2009年出生,但兩人的關係亦未有改善,朱艷榮其間亦不時遭到家暴。

而本身為工頭的高毛成後來生意開始下跌,甚至敲詐當地3名官員借錢和索要工程項目。此外,高毛成亦曾遭敲詐其兄長,其兄長去年就此報案,高毛成被逮捕,涉案敲詐款項高達99萬元。

指凶手孝敬父母、不涉黃賭毒

同年10月,志丹縣司法局委托志丹縣靈皇地台小區對高毛成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該小區經調查後指高毛成被捕前能孝敬父母,關心妻女,未有黃賭毒之類以及夜不歸宿現象。

報告最後結論是高毛成可以使用緩刑。法院最終於同年11月30日宣判,根據上述評估以敲詐罪判處高毛成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罰款2000元。

高毛成在與朱艷榮於2006年成婚。(網上圖片)

從未諮詢妻子及受害人意見

被判緩刑後,高毛成於今年6月26日與朱艷榮離婚,但他疑因心生不忿,數日後對朱艷榮動起殺機,在朱艷榮的娘家住所附近,當着年僅9歲的女兒小燕子面前舉刀殺害朱艷榮。女兒小燕子成功逃跑並報警,高毛成再次落網,而促成高毛成緩刑的「審前社會調查評估」亦因而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據「調查評估報告」顯示,高毛成與朱艷榮的離婚日期錯誤顯示為2017年10月13日或以前,因此司法機關未有聽取朱艷榮的意見,她和高毛成當時還是夫妻。此外,「調查評估報告」亦提到「被害人能諒解(高毛成)」,但敲詐案中兩名被害人志丹縣經發局長王思柏和審計局長劉志平表示,司法機關從未與他們接觸。

目前,志丹縣紀檢委已經介入此案,志丹縣委書記李建強表示:「紀檢部門對於涉嫌違紀的問題,會嚴肅處理」。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