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千元買醫院屍體「替死」 廣東男為避債自編自導「車毀人亡」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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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三水有一名男子為逃避銀行貸款債務,特意聯絡份屬同村的醫院太平間主管,非法購買無名屍體以製造「車毀人亡」假象。2月27日,當地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毀壞屍體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8個月;以侮辱屍體罪判處涉事太平間主管有期徒刑7個月。

曹某故意碰撞路邊電線杆。(新晚報)

據《南方都市報》2月27日報道,去年曹某為逃避多筆銀行貸款,意圖製造交通事故以偽造死亡假象。於是他「聯繫」管理某縣醫院太平間的許某,謊稱需要購買一具男性屍體作「冥婚」之用。許某遂以4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予其一具無名屍體。

次日淩晨,曹某駕車將該無名屍體運至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某小區附近,故意碰撞路邊電線杆,然後將屍體搬至駕駛座,澆上汽油後點火引燃,致使無名屍體與車輛均被燒毀。曹某隨即逃離現場。

普某為避債自編「車毀人亡」鬧劇,出錢「買」屍體「替死」。(南都+)

屍體在被焚燒前已嚴重腐爛

然而偵查人員通過車牌號碼及道路監控,鎖定曹某並聯繫其家人作DNA對比,結果發現屍體並非曹某,且實際是一名女性,法醫更發現屍體在被焚燒前已嚴重腐爛。

事情敗露後,曹某最終被公安人員緝捕歸案,許某則主動投案自首。三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曹某故意毀壞屍體,觸犯故意毀壞屍體罪;被告許某非法買賣屍體,損害屍體尊嚴,觸犯侮辱屍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