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17歲少年兩百公里外「被犯法」 無辜被關14天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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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柳州市機械電子工業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簡稱機械學校)17歲學生小龍突然被警方逮捕。警方指他去年8月曾在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涉嫌尋釁滋事,然而實際上,當時小龍正在兩百公里之外的柳州的學校參加軍訓。經過家長和老師同學們的奔走,在被警方羈押14日之後,小龍終於拿到了釋放證明。

小龍的拘留通知書。(網絡圖片)

今年2月23日,家住廣西三江縣獨峒鎮玉馬屯的龍先生,突然接到兒子小龍同學電話稱,小龍和他們在柳州一家賓館開房休息時,被警察抓走了。焦急的龍先生幾經打聽,才從柳州警方得知,小龍因於去年8月24日晚在老家玉馬村涉嫌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被當地警方列為「網上逃犯」而落網,已被移交三江縣獨峒派出所處理。

然而,龍先生仔細回想,去年8月24日小龍正在機械學校參加軍訓,根本不在老家,很可能是警方抓錯了人。於是,他趕緊找到機械學校向小龍的班主任馮老師反映。學校決定為小龍作證,因為小龍沒有作案的時間。

2月28日,馮老師攜帶學校出具的證明,和4名同學帶上相關書證,先後趕到三江縣獨峒派出所自願為小龍作證。3月9日,小龍接到當地警方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稱,三江縣警方辦理玉馬村尋釁滋事案,經查明情況後,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決定終止對小龍的偵查。三江縣看守所同時以不應對小龍追究刑事責任為由,給其出具《釋放證明書》予以釋放。至此,小龍被羈押達14天。

「莫名把我兒子抓去,是否抓錯人既不給說法,也不說聲道歉,這對孩子身心是一個不小的傷害。」龍先生希望能得到個說法。

龍先生稱,小龍3月9日獲釋後,情緒低落,吃東西出現嘔吐情況。

龍先生還表示,小龍現已返回學校上學,他尚未收到公安機關對「錯抓」小龍的解釋。3月19日,三江侗族自治縣公安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3月18日已從相關報導關注到此事,是否「錯抓」及案件相關情況還在調查核實中。

(南國今報、澎湃新聞)

小龍的釋放證明。(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