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兒園拍多名男童下體照 園方:給老中醫檢查一下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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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福田分局周三(27日)通報稱,梅林幼兒園6人在未告知且未徵得幼兒家長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照片,構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私隱的違法行為,6人均被警方處罰。當地教育局隨後通報指,已解僱幼兒園創辦人兼園醫任某芳及園長肖某群,並責令園方向家長及社會致歉。

深圳梅林幼兒園有超過10名男童的家長日前表示,孩子上周三(20日)被老師拍攝下體照片。家長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幼兒的下體照片疑似被園方傳給一名中醫。

園方事後回應指,事件是一名趙姓女幼師的個人行為,她曾多次拍攝男性幼兒的下體照片,甚至註明幼兒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起因則是班上有學生玩下體,趙姓教師出於關心,「聯繫了一名老中醫」,對班上男童的下體進行拍照檢查。剛好那幾日天氣炎熱,醫生年齡大了不在幼兒園,老師出於關心拍照片給醫生檢查,想要在檢查清楚後告知家長。

涉事的深圳梅林幼兒園。(網上圖片)

部分家長對園方的說法存疑並報警,擔心園方拍攝男童下體照片用於其他非法用途。園方負責人則稱,少數家長懷疑園方用幼兒試藥,這些家長涉嫌故意鬧事,園方對此亦已報警。

福田公安分局周三(27日)通報稱,經查,該幼兒園創辦人兼園醫任某芳(女,76歲,中醫,曾有行醫經歷)、園長肖某群(女,37歲)、園醫任某華(女,42歲)、生活老師趙某英(女,39歲)、于某芹(女,38歲)、後勤老師張某鑫(男,31歲)6人,在未告知且未徵得幼兒家長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照片。

深圳幼兒園拍多名男童下體照,圖為涉事微信截圖。(網上圖片)

園方6人遭行拘或罰款

通報指出,涉事老師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構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私隱的違法行為,對任某芳、肖某群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惟任某芳年滿70歲、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滿1歲的嬰兒,依法不執行對2人的行政拘留;對任某華、趙某英、于某芹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對張某鑫處以罰款人民幣500元處罰。

警方又指,網傳的「幼兒園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用於醫療研究」言論不實,警方未發現園方將涉案照片作其他用途或外洩上傳網絡,亦未發現向幼兒食物添加藥物或向幼兒餵藥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