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院院長之子10年前殺人後疑消遙法外 政法部門介入核查

撰文:江川
出版:更新:

陝西府谷縣人民法院院長劉勇之子劉翰遙10年前被指當街用刀捅死一名男子,死者家屬指兇手僅獲判緩刑5年。
法院當年未有就案件公開宣判,網上亦有指當時疑犯疑竄改年齡至未滿18歲,逃過較嚴重的判刑。陝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兩級政法部門已介入核查。

案發地點是陝西神木縣城北大街的神木鐘樓附近。(網上圖片)

2009年10月19日下午,喬海雲駕車行駛至神木鐘樓北大街服務大樓十字路口時,與一名叫劉翰遙的青年發生爭執,劉翰遙聲稱被汽車撞到,喬海雲遂下車對罵,繼而二人發生肢體接觸,喬海雲被人用匕首刺中雲腹,倒在地上。

據《三秦都市報》當年報道,巡邏的民警發現有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不動,左腹被捅了一刀,腸子也露了出來。民警喝令打架的人停手,但手持匕首的劉翰遙打紅了眼,持刀便向民警刺了過來,被民警合力制伏。經審查,民警向傳媒公布,持刀男子劉翰遙年僅18歲,是一名中學生。

受害人家屬簽署的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中,提到兇手劉翰遙的父親劉勇在陝西吳堡縣法院工作。(網上圖片)

法院未有當庭宣判 家屬未獲通知判刑結果

據喬海雲的大哥喬海明講,當年原神木縣法院一審審理案件時有到場旁聽,但當日審判庭未有當庭宣判。此後法院是否開庭宣判,作出甚麼判決,家屬無法得知,法院亦未通知或未向家屬送達判決文書。喬海雲的二哥稱,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訪接待室看過劉翰遙的判決文書,顯示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據喬海雲多位家屬稱,審理期間,法院曾就此案進行了刑事附帶民事調解,他們實際共獲得劉翰遙家屬90萬元賠償金;其中30萬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另外60萬元交由刑事庭,在拿到第一筆賠償金後,家屬向劉翰遙發出了諒解書。《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亦顯示,劉翰遙父親劉勇彼時正在陝西吳堡縣法院工作。

劉翰遙父親劉勇當時正在陝西吳堡縣法院工作,據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1月,劉勇任吳堡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後升任吳堡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6年12月2日,劉勇任府谷縣人民法院院長;現任府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劉勇現時是府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網上圖片)

兇手被指篡改年齡 圖以未成年為由減輕罪責

另外,網上亦有指劉翰遙篡改年齡,將出生日期由1991年2月改為1992年2月。《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顯示「劉某遙生於1992年2月」,與警方當年向媒體通報的18歲並不相同。

內地律師王振宇向傳媒分析指,如果是未成年人故意傷害他人致死,量刑可以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被告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以從輕判決,若再加上被害人有過錯等因素,可能會判處緩刑。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表示,未成年人故意傷害他人致死,判三年有期徒刑也是可能的,若如果還要緩刑五年,阮齊林則認為減輕刑罰的幅度稍微過大,但也不能說不符合法律。

陝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負責人表示,就網上反映的情況,陝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兩級政法部門已介入核查,相關情況等暫不便公開。而內地記者曾多次致電劉勇的辦公室,均未有人接聽。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