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漢微信罵人「小三」、「破壞家庭」 構成名譽侵權被罰1000元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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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罵人要注意!重慶一名男子,早前因為在微信朋友圈中罵人「小三」、「破壞家庭」,構成名譽侵權,被法院判罰1000元(人民幣,下同)。

重慶男在微信朋友圈罵人,被罰款1000元。(視覺中國)

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28日晚,家住重慶的皮某在微信個人賬號朋友圈中發表言論,稱微信友人柳某「破壞了別人家庭就該夾起尾巴做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到頭來當小三,真是給你祖宗十八代都蒙羞」、「哪個都沒屏蔽,隨便看,敢做就堵不住讓人說」,並同時配有柳某照片一張。

1月30日,皮某又在其個人賬號朋友圈中發表相關文字,並配上圖片。

公開道歉並賠償1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同日,柳某委託律師向皮某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刪除針對自己的所有不當言論,並在微信平台公開發佈道歉信息。皮某收到律師信後,刪除自己於1月28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但雙方就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未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柳某訴至重慶合川法院。

合川法院近日經審理認為,皮某出於個人情緒和主觀推斷,擅自在微信平台上公開發布柳某照片,並配上關於柳某隱私及帶有侮辱性的文字,導致柳某名譽受到損害,行為已構成名譽侵權,應當承擔責任。根據其過錯程度,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及造成的後果,判決皮某刪除不當言論,並須於判決生效後3日內,賠償柳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同時在微信朋友圈中發表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