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幼兒園老師於課室用針拮7名幼童 判監兩年半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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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8日,安徽馬鞍山市警方接到一家幼兒園學生家長報警,稱在孩子身上發現疑似遭針刺的傷勢。
近日,當地法院判處一名班主任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根據案情,涉案的43歲劉姓女子在案發前是馬鞍山市花山區東方萬嘉幼兒園小三班班主任。2019年4月份以來,劉女在擔任該幼兒園小三班班主任期間,在該班課室及午休室內,多次使用針狀物扎、刺該班7名幼童(時年均未滿5歲)的身體,致幼童受傷。

因為有家長發現自家孩子身上有傷,得知班級其他同學也被老師針扎,最終有家長選擇報警。經鑑定,其中一位幼童口腔黏膜破損,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當時劉女否認自己用針扎過幼童,稱日常在班級中自己和班級的其他老師從來沒有打罵過幼童,最多就是聲音大一點。

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多次採用針扎、刺等手段虐待被看護的幼童,情節惡劣,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據此判決,劉女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禁止劉女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從事幼兒看護職業,期限為三年。

(《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