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華大學實驗室爆炸致盲眼毀容 學生起訴母校索賠170萬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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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上海市東華大學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一個實驗室發生爆炸,導致研究生郭宏振眼部受傷,面部嚴重毀損。經過治療,他左眼視力恢復至0.01左右,右眼仍沒有視力。
由於學校未按照承諾繼續支付醫療費用等,2019年8月,郭宏振將東華大學訴至法院。5月9日,該案一審二次開庭,未當庭宣判。5月11日,郭宏振表示,自己還在進行治療,因身體原因找工作受阻,他要求學校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170萬餘元 (人民幣,下同)。

內媒報道指,2016年的爆炸事故導致三名研究生受傷。據郭宏振回憶,當時導師安排他幫助另外兩名研究生做實驗,過程中,他幫忙向容器內加入高錳酸鉀,之後容器發生爆炸。「我的眼睛瞬間失明了,那兩個學生也有不同程度的受傷。」郭宏振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右眼「無視力」,左眼視力不足0.01,面部和頸部毀容很嚴重。現年28歲的郭宏振戴著口罩、墨鏡度過四年。

郭宏振表示,受傷之後,他延期畢業兩年,期間學校只提供在上海治療的費用,但根據傷情,他需要到北京、鄭州等外地醫院治療,這些費用學校並未承擔。由於身體原因,畢業後郭宏振曾多次投遞簡歷,但均未得到回覆。「學校給我找了一份工作,但是工資僅達到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心理落差太大,沒有接受。」

2019年8月,郭宏振將東華大學起訴至長寧區法院,要求學校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170萬餘元。庭審中,學校的《調查筆錄》顯示:除郭宏振外,另外兩位研究生在進入實驗室前未經過培訓,甚至不知道通風櫥的位置。實驗過程中,僅郭宏振穿了實驗服,三人均沒有戴護目鏡。

郭:希望高校重視實驗室安全問題

長寧區法院出具的第一次開庭《庭審記錄》顯示,校方代理人提到,本次實驗危險性高,郭宏振所在課題組的指導老師,曾要求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並拉下安全門、穿戴實驗服、護目鏡等防護設備。防護設備放在實驗室的置物架上,由學生自行取用。但郭宏振當庭否認了校方說法。「實驗室沒有護目鏡,只有一雙橡膠手套,而且實驗室中的三個通風櫥,均無法使用。」他說,自己並不清楚防護設備的位置,以往實驗中未使用過通風櫥等設備,也未得到老師的指正。

郭宏振稱,起訴學校除了想得到補償外,還希望高校可以重視實驗室的安全問題。他表示:「2014年,學校發了一份研究生手冊,裡面有關於實驗室的使用規範。我2015年9月入學後發現,上面的安全措施並未落實。」

(《新京報》)